物业拆除危房的通知范文(优秀7篇)
物业拆除危房的通知范文 第一篇
酒泉市肃州区教育局
关于公布已审批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名单的公告
依据《xxx民办教育促进法》、《xxx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截至目前,我辖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册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共49家,现予以公告。
同时,肃州区教育局温馨提醒广大家长、学生,一定要注意选择有办学资质的教育机构培训,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非法办学行为进行监督。
电话:、2651760
一、民办学校(2所)
(序号 名称 地址)
1.酒泉育英中学 建设路41号
2.酒泉艺术职业高级中学 肃州区南环东路23号
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47家)
(序号 名称 地址)
1.海星艺术培训中心 南大街文工团办公三楼
2.恋恋英语培训中心 北大街49号
3.知源英语培训中心 尚武街15号
4.世纪英才培训中心 南大街文化广场南楼318室
5.神韵音乐培训班 南后街锦绣家园8号门点
6.新希望英语培训中心 西大街4号
7.阳光少儿英语培训中心 南苑小区29号
8.东方金子塔儿童潜能培训学校 教育宾馆3楼
9.神墨珠心算培训班 肃州区西大街15号
10.起点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南苑小区18号
11.能动英语培训中心 肃州区北大街67号
12.爱佳剑桥英语培训中心 公园路5号
13.酒泉名家书画培训班 肃州区雄关路8号
14.金钥匙儿童智能开发培训中心 南苑小区综合楼二楼18号
15.新东方英语培训中心 肃州区富强路92号
16.美迪英语培训班 专署街23号综合楼4楼
17.酒泉考试辅导学院 建设路41号
18.肃州区奇迹影视艺术培训班 公园路北后三巷2号
19.艺蕾艺术培训中心 北大街49号
20.墨多娇美术培训班 南苑小区29号2楼
21.肃州区博源培训中心 北大街49号
22.向日葵培训中心 新城区光明花园门口3楼
23.艺舟美术培训班 肃州区东大街48号
24.超越影视艺术培训中心 酒泉市委党校北楼
25.博睿培训中心 东环南路331号
26.酒泉蓝翔培训中心 肃州区东关夜市小吃城临街二楼
27.酒泉龙门考试辅导中心 肃州区政府礼堂西侧3号
28.酒泉小白杨艺术培训中心 西大街2号
29.百灵英语培训中心 世纪大道37(康盛雅苑)2-15号
30.哈佛英语培训中心 北大街39号
31.陈思思古筝艺术学校 大明步行街8号楼
32.蓝精灵培训中心 南苑敦煌种业办公楼
33.艺联艺术培训中心 西大街19号
34.卓学教育培训中心 康盛雅苑24号
35.领航教育培训中心 教育宾馆教学楼2楼
36.西域赛塬文化艺术传播 北大街49号
37.肃州区知源英语培训中心鼓楼校区 酒泉市百货大楼二楼
38.肃州区知源英语培训中心北关校区 肃州区北门十字8号综合楼3楼
39.肃州区巨烽教育培训中心 肃州区小西街4号
40.肃州区舞之魂拉丁舞蹈专业培训中心 酒泉聚馨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41.肃州区芥子书画院 肃州区大明步行街651号
42.肃州区灵感舞蹈培训中心 肃州区新城区奇林商业步行街北142号楼6-221
43.肃州区新渊英语培训中心 肃州区西文化街粮食储运站3楼
44.王梅舞蹈培训中心(富康分校) 富康8号楼三层014号
45.王梅舞蹈培训中心(东关分校) 公园路23号
46.王梅舞蹈培训中心(西关分校) 帝豪花园东段四楼
47.瑞翔教育培训中心 东大街25号义务商贸城三层316号
温 馨 提 示:
社会的发展,致人才竞争现象日益凸显。家长望子成龙,不愿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无论是学前教育,还是初高中辅导、艺术培训等等,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教育培训机构。一但在教育机构选择上出现问题,这不仅浪费高昂学费,还耽误了孩子的学习积极性,温馨提醒广大家长、学生,一定要注意选择有办学资质的教育机构培训,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物业拆除危房的通知范文 第二篇
尊敬的各位业主、客户:
XX市气象台XXXX年X月X日XX时XX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我市受XX号台风”海葵”影响,风力将继续增强,并伴有阵雨。X-XX日,偏东风力将增强到X-X级,阵风X级,江河湖面阵风X-XX级,并伴有雨-大雨天气。
台风防御指南:
1.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准备;
2.停止室内外大型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3.相关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居民区屋顶太阳能热水器放足水并检查牢固程度。
6.注意阳台坠落物,切将阳台窗户边杂物移除。
7.汽车要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注意大树折断或者高空坠落物。
8.防洪防涝做好其他防台风工作。
xxx
日期:
物业拆除危房的通知范文 第三篇
为积极推进实施我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切实提升我市经济发展资源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闽政〔20XX〕27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三旧”改造范围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长乐市城乡总体规划、《长乐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城市规划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及漳港街道中心区、金峰镇中心区、江田镇中心区、古槐镇中心区的建设用地为我市“三旧”改造试点实施范围,可列入改造的`土地类型有:
1、工业企业、旧仓储、旧站场、旧城镇和城中村等建设用地;
2、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筑容积率低、厂房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
3、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
4、不具有保留价值的、低效利用的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旧民居、旧商铺、旧街巷、旧市场、旧校舍、旧医院等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用地;
5、其他根据长乐市城乡总体规划,需政府收储的建设用地;
6、本方案所述“三旧”改造的规划期为五年(20XX年~20XX年)。
二、“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方案审批
(一)由市规划局负责《长乐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专项规划》的改造项目,才能按“三旧”改造有关政策实施。
(二)《专项规划》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其成果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和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实施。
物业拆除危房的通知范文 第四篇
为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改造整治提升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主要目标
在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分类实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分为基本型和提升性,在改造过程中优先进行基本型改造,结合实施条件和示范要求实施提升性。基本型小区整治是将影响居民生活的渗漏、危楼加固、下水道疏通、道路、消技防设施、维修、照明、绿化补植、停车场复建、物业管理等作为基本内容,有条件实施墙体出新、配套体育设施等;提升性整治是在满足基本型改造后,增加节能改造或“适老化”改造内容。
(二)综合整治、标本兼治。注重改造老旧小区的整体环境,改造水、电、排污等生活配套设施,既要对小区环境进行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又要注重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实现建管并举、标本兼治。
(三)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
1.清除违章搭建。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要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占的用于种菜、养家禽等的公共用地要求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物业拆除危房的通知范文 第五篇
为加快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现20xx年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我镇拟对所有农村危房进行改造,特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条:
1、拥有当地农村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生活贫困的八种类型之一①建档立卡贫困户;②分散供养五保户;③低保户;④贫困残疾人家庭;⑤因灾倒房户;⑥重点优抚对象;⑦生活贫困两女结扎户;⑧生活贫困独生子女户。
3、住房困难,目前无住房或居住在C、D级危房中。且无其他安全住房的。
二、补助标准
1、建档立卡户,新建住房户3人及3人以下户每户补助3万元,3人以上户每人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住房户补助万元。
2、非建档立卡户的其余7种类型之一的贫困户,新建住房户每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住房每户补助1万元。
3、社会兜底户,3人及3人以上户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2万元。
4、属于多种贫困类型的,按照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列入易地搬迁范围的不重复享受;已经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不再享受。
三、建房标准
1、层数:原则上只能一层;
2、面积:1人户35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超过3人户人均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
四、工作流程
1、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由精准扶贫驻村干部、扶贫队员、村支书3人进行联合初审,在书面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意,汇总后将农户书面申请书和汇总表上报镇政府。
3、镇政府组织审核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县农村住房保障指挥部审批。县下达批复后,由村(社区)组织农户自行实施。
4、危房改造完成后,由精准扶贫驻村干部、扶贫队员、村支书3人进行竣工验收,并汇总完善一户一档资料。
5、县级审核,合格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五、其它说明
1、凡20xx年在建和已完工的房屋,补助对象、建房标准(一层)都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20xx年危房改造计划。
2、凡新纳入20xx年和20xx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特此通告。
靛房镇人民政府
年12月2日
物业拆除危房的通知范文 第六篇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xx 年 9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事项。
陈培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接受其辞职申请。
公司董事会对陈培敏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十五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表示衷心感谢。
经董事长周苏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聘任罗继永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罗继永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秘书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人员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并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罗继永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
罗继永先生简历:
男,1970年 9月出生,汉族,硕士学历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xx年 12月至 20xx年 7月任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xx年8 月至今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xx 年 7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根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罗继永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电话: 0592-5720xx8
传真: 0592-5720xx0
邮箱:
通讯地址:厦门市林后路 399号
邮政编码:361009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年 9月 21日
物业拆除危房的通知范文 第七篇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是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xx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农扶〔20xx〕107号)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县今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和改造方式
(一)实施对象。一是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以及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农村危房户;二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三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五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
(二)改造方式。一是异地集中重建。对于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和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要搬迁的农户,要提倡引导他们异地集中安置。二是就地新建。对居住地交通条件较好的危房户,实行就地改造新建。
二、目标任务
根据闽农扶〔20xx〕10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全县安排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1581户7010人,经农户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批,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将指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207个行政村(具体名单安排见附表)。新建房户要求在20xx年12月底前至少建好一层,购房户取得交房手续,春节前全部完成搬迁。逾期未搬迁的,视为自行放弃处理。
三、资金补助及管理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资金补助按省、市补助标准执行,县财政给予适当配套。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折)通的方式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发放到户,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四、操作程序
各乡(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老区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示。县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竣工验收。竣工后由县老区扶贫办、县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竣工验收最迟于xxx6年1月20日前完成,并填写《福建省20xx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验收表》。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必须于xxx6年2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
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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