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善追责通报范文(优秀11篇)
管理不善追责通报范文 第一篇
X中学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
八年级一班学生;
八年级二班学生;
八年级二班学生;
八年级六班学生。
这四人在平时学习中自由散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不能认真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特别严重的是多次向其他同学索要钱物,性质恶劣。
在老师指出他们的错误后,他们能深刻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能够积极向受害学生及其家长退赔钱物和赔礼道歉,决定痛改前非和重新做人。
学校本着教育本人和警示他人的原则,决定给其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依据《X中学关于学生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这些同学在处分没有撤销前,不能申请入团,并且取消一切评选先进的资格,若是学生干部的要撤销其职务。所有的纪律处分将填入本人的成长档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希望全体同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以《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X中学学生在校一日常规》严格要求自己,争做一名优秀的中学生,努力构建和谐、平安的校园。
X中学
20xx年x月x日
管理不善追责通报范文 第二篇
XX关于班长管理不善工作检讨书范文
尊敬的中队领导亲爱的战友们:
我是六班班长,年月入伍,下士警衔。由于我的疏忽管理和教导无方,今天中午午饭过后我班战士因使用手机被教导员发现。事情发生以后我认真的剖析了问题和反思自我,发生这样的事情责任主要在于我。对以此时做出以下检查。
一、手机问题一直是部队防泄密抓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从总部领导到中队领导也一直是严抓不放。特别是去年支队下发了手机管理规定以后,各级领导更是把手机问题当作部队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中队在抓手机问题上也下了很大的力度,而这件事情让中队消耗的很大的精力去抓起来的工作成绩付诸东流。作为班长,在中队开展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部队想要开展什么工作,班长应该不打折扣的高标准接完成它,工作布置了、落实检查就是重点,而我就是在领导严抓手机的工作布置以后没有好好的抓好落实,仅仅是集合班里战士把领导的会议精神口头上的传达一下,自以为这样就算是完成了任务,或者说是给自己在管理手机问题上做出了工作,而致与工作的结果是怎样的就不再重要了找借口。
二、对于班里的管理工作麻木不仁,老好人思想严重,导致这种问题的发生,班长号称是军中之母,这所谓的“母”不仅仅是关心照顾自己的战士,更重要的是教育自己的战士。教育他做一个好兵,做一个遵守纪律遵守部队条例条例的好战士。在这一层面上,自己做的很是不到位,很是差劲。常言讲“娇生惯养不是爱,时间长了会变坏”,自己的战士就是在自己遇到他犯下错误而不说不讲,任其肆虐滋生,看见就当没看见,灯光照耀下是一片黑暗,或者只是嘴上说他几句并没有及时抓管理做工作,以至于让战士对条例制度,部队管理感觉不到其威严与严肃,而最终导致问题的发生。
三、思想麻痹松懈,责任心不强。勤训轮换开始以后,中队人员减少,执勤包值降低,对于战士的管理也开始松懈,遇到问题也是不说不讲,不再向以往那样严格的去抓去管。从自己就开始对上级布置的工作大打折扣,在这期间抱着一种让自己放松让战士放松的心态去工作,试问这样一种心态怎么会不发生问题回头想想自己这段时间过的是浑浑噩噩的,没有管理头绪,没有工作思路,自己过着属于自己的小生活,仿佛脱离中队轨迹晕头转向吥着边际,责任心是大幅度的往下降。有想想自己真是愧对中队领导,我把领导的信任丢在一边,把自己的自以为是不以为然高高挂起,才导致了这必然的问题的发生。如果我再一味的这样下去,问题将会接二连三的发生在自己的班级。
我决定从新回到中队管理中去,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严抓细管,同时在政治教育中加强自我的责任心,对班里人员的管理以及思想了解进一步加深加强,履好渍尽好责。也希望领导和战友监督。
以上是我的检查,不足之处望领导和战友批评指正。
管理不善追责通报范文 第三篇
塔吊管理整改措施
鉴于目前1#吊和2#吊的两次事故,更为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起重机械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和生产的进度,确保施工生产员工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现根据本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和整改措施:
第一条: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第二条:风力达六级时应停止吊装。
第三条: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第四条: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第五条: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下表2)。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表
1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表
2当钢丝绳出现以下现象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1、钢丝绳中有一整股折断时,该绳应立即更换。
2、断丝数目在使用中增加很快时,应立即更换。
3、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时,应立即报废。
4、钢丝绳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形态时,应立即报废。
5、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应立即报废。
6、吊赤热、熔化的金属或酸、易燃易爆物品时,钢丝绳报废受力折减表中的数值减半。
第六条:钢丝绳与带电供电线路要保持一定距离,至少要大于2米,严禁与电线接触。
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第七条: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臵设臵,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第八条: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绳卡应用范围
注:搭接时绳卡数量按上表增加一倍。
第九条: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第十条: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用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第十一条: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第十二条:起吊物件,应合理设臵溜绳。认真执行塔吊“十不吊”准则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超负荷不吊 歪斜拉吊不吊 光线阴暗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吊物上站人不吊
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重物超过人头不吊 安全装臵不灵敏不吊
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各塔吊司机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每台塔吊必须有人24小时待命。
三、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操作。
管理不善追责通报范文 第四篇
关于对驾校部分员工违规、违纪的处理通报
各区域、部(办)、子公司:
近期股份公司法务部及内审部联合对驾校进行了违规、违纪稽查及客户满意度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有部分驾校工作人员存在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学员满意度,更是极大的损害了驾校形象,给股份公司形象也造成恶劣影响,现对调查和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教练员孙明在培训学员期间,多次收受学员礼品及现金,其中包含香烟数条以及收取多名学员现金共计2500元,且在稽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态度恶劣,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
2、教练员郑抗旱、姚团、李国胜、汪从喜、冯其琢在培训学员期间,多次收受学员礼品,包含香烟、茶叶及购物卡等,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严禁“吃、拿、卡、要”的规定,坑害客户利益,严重影响学员满意度;
3、驾校科目3路训队王云贵(队长)、郑鸿、姚国民、徐林海、夏金文、夏国喜、魏德敏、王化、邱爱文、胡德明、龚顺保等11名教练员在培训学员期间,假借公司之名,多次以提高考试通过率违法收取学员现金,其行为已构成职务犯罪,严重坑害客户利益、损害公司形象;
4、驾校教练队长童林在担任教练队负责人期间,未能加强教练队伍的素质教育工作,致使教练队教练员屡屡出现“吃、拿、卡、要”行为,甚至出现违法收取学员现金等行为,但其在思想上仍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在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也较为不力,对一些教练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
5、驾校考试办主任王健在担任考试办负责人期间,未能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致使驾校与主管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出现问题,严重影响驾校内、外部满意度;另学员资料管理较为混乱,给驾校日常管理带来不便;
6、驾校招生办主任谢家军在担任招生办负责人期间,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一直较差,且未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办法,致使多月无法完成公司规定的招生任务,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7、驾校校长张冬有作为驾校管理第一责任人,本应带领驾校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但却疏于安全管理和全体人员的职业素质、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对部分发生的问题,如:教练员“吃、拿、卡、要”及科目三路训队教练员违法收取学员费用等,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给驾校及股份公司对外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经股份公司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处理决定如下:
1、给予教练员孙明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退赔其收受学员香烟及现金2500元,同时针对其违规、违纪行为减持绩效20xx元,并予以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考虑到教练员郑抗旱、姚团、李国胜、汪从喜、冯其琢在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调查,且能认识到自身错误,退赔收受学员的礼品及购物卡等,此次予以从轻处理,对以上5人予以通报处理,同时分别予以减持绩效1000元,留职查看3个月。
3、考虑到驾校科目3路训队王云贵(队长)、郑鸿、姚国民、徐林海、夏金文、夏国喜、魏德敏、王化、邱爱文、胡德明、龚顺保等11名教练员在调查过程中能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退赔违法收受学员的现金,此次予以从轻处理,对以上11人予以通报处理,留职查看3个月,同时免去王云贵科目3路训队队长职务,减持绩效3000元;另分别予以减持郑鸿、姚国民等10名科目3路训队教练员绩效20xx元。
4、给予教练队队长童林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追究其对教练队管理不力的责任,予以免除其驾校总队长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20xx元。
5、给予考试班主任王健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追究其对外协调失当及工作不力的管理责任,予以免除其考试办主任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20xx元。
6、给予招生办主任谢家军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追究其对驾校招生工作管理、执行不力的责任,予以免除其招生办主任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20xx元。
7、给予驾校校长张冬有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同时追究其对驾校管理不力的责任,予以免除其驾校校长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5000元。
8、宣黄区域经理肖美荣对驾校工作管理不严,致使驾校出现上述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承担领导管理责任,给予20xx元的绩效减持。
20xx年集团公司提出了“依法治企战略”,旨在教育、查处、打击各种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与客户利益的行为,刹住歪风邪气,加强企业管理,防范风险、堵塞漏洞、挖取蛀虫、纯洁队伍,希望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勤政廉政,树立企业正气。同时要求各区域综合办、总经办企管科、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精细化要求加强日常检查与考核,对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为全面实现股份公司20xx年各项指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特此通报!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6日
管理不善追责通报范文 第五篇
管理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塔吊管理整改措施
鉴于目前1#吊和2#吊的两次事故,更为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起重机械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和生产的进度,确保施工生产员工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现根据本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和整改措施:
第一条: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第二条:风力达六级时应停止吊装。
第三条: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第四条: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第五条: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表1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表2
当钢丝绳出现以下现象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1、钢丝绳中有一整股折断时,该绳应立即更换。
2、断丝数目在使用中增加很快时,应立即更换。
3、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时,应立即报废。
4、钢丝绳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形态时,应立即报废。
5、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应立即报废。
6、吊赤热、熔化的金属或酸、易
燃易爆物品时,钢丝绳报废受力折减表中的数值减半。
第六条:钢丝绳与带电供电线路要保持一定距离,至少要大于2米,严禁与电线接触。
编结绳扣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第七条:地锚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臵设臵,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第八条: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绳卡应用范围
注:搭接时绳卡数量按上表增加一倍。
第九条: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第十条: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用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第十一条: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第十二条:起吊物件,应合理设臵溜绳。认真执行塔吊“十不吊”准则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超负荷不吊 歪斜拉吊不吊 光线阴暗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吊物上站人不吊
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重物超过人头不吊 安全装臵不灵敏不吊
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各塔吊司机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每台塔吊必须有人24小时待命。
三、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操作。
管理不善追责通报范文 第六篇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x令第493号)的规定,现将20xx年全省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生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总体情况
20xx年全省共发生重大较大安全事故58起,其中重大事故3起(水上交通1起,煤矿2起)、较大事故55起(交通40起、煤矿5起、非煤矿山、建筑等行业10起)。
截止20xx年4月8日, 58起重大较大安全事故,已经全部批复结案,其中追究责任的事故41起, 8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9人、科级干部35人、其它人员32人;14人受到警示训诫;32人被处罚款,7个单位被处罚款;3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一次死亡10-29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20xx年,全省共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3起,已全部批复结案。2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4人、其它人员5人;3人受到警示训诫;2人及2个单位被处罚款;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安康市紫阳县“6•7”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科级干部4人、其它人员1人;1人受到警示训诫;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榆林市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7•1”重大放炮事故
7人受到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3人;1人被处罚款9万元,凉水井煤矿被处罚款199万元; 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渭南市澄城县尧头斜井 “10•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7人、其他人员4人;2人受到警示训诫;1人被处罚款万元,尧头斜井被处罚款199万元;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一次死亡3-9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20xx年,全省共发生较大安全事故55起,已经全部批复结案,追究责任的事故38起。5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21人、其它人员27人;11人受到警示训诫;30人被处罚款,5个单位被处罚款; 2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继续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x第493号令)的规定,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按期批复结案,及时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批复报省安全xxx,每年3月15日前,应将上年度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批复结案情况汇总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三项行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三个继续下降”,为完成全省生产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和任务做好各项工作。
20xx年x月x日
管理不善追责通报范文 第七篇
关于打架员工的处罚通告
各部门、各车间:
关于x年x月x日晚x点左右公司、在宿舍发生争执、打架事件以及车间员工崔强强私自带外来人员入厂的调查和处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调查
x年x月x日中午,员工未经保安同意私自将外面朋友带进公司宿舍,此员工的朋友由于是酒后入厂,态度恶劣,非要爬墙出厂,与保安发生口角,最终在多方调解下安全送出厂区。当天晚上下班以后借由此事在宿舍与、边喝酒边进行批评教育,就在去保安室拿水杯的时间,在宿舍喝了点酒的、约21点左右双方因今天的事情言语产生纠纷,动起手来,后来经劝架拉开。
二、处理结果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1.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私自带外人进厂、挑衅闹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 给予立即开除出厂处理。
2.、在宿舍喝酒闹事动手打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予二人开除出厂处理。
3.由于管理下属不利,负有连带责任,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全厂人员以此为戒,切实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特此通报!
人事部
20xx年x月x日
管理不善追责通报范文 第八篇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近期森林火灾 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以来,我国部分省区连续发生多起较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有关省区针对近期发生的几起较大森林火灾,开展了专项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依法对相关肇事者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有效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河北省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河北省灵寿县南营乡“”森林火灾、赞皇县许亭乡“”森林火灾和内丘县侯家庄乡“”森林火灾均系人为引发,3起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已被刑事拘留。火灾扑灭后,石家庄、邢台两市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 施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1.灵寿县南营乡“”森林火灾。县委书记王建海、县长姜阳受到诫勉谈话;副县长左国方被责令检查;县林业局局长肖光武被行政记过;县林业局副局长祁登林被行政记大过;县防火办主任李风芹被行政记大过并免职;乡党委书记刘英江受党内警告处分;乡长尹国亮被行政记大过;副乡长李龙被飞行政记大过并免职。
2.赞皇县许亭乡“”森林火灾。县委书记吴时茂、县长凌青利作深刻检查;副县长臧晓娜作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县林业局局长吕爱文、副局长刘月临被行政记大过;乡党委书记刘彦玲受党内警告并免职;乡长商进贤被行政记大过并免职;副乡长安志刚被降级并免职。此外,负间接责任的石家庄市林业局局长杨建秋、副局长狄运武也分别受到诫勉谈话。
3.内丘县侯家庄乡“”森林火灾。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并罚款5万元;主管副县长邢连军被通报批评;县林业局局长邱志刚被行政记过;县防火办主任邢振中被行政记大过;乡党委书记张印发受党内警告处分;乡长郭庆伟被行政记过;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庆丰被免职;包村干部韩志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福建省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20xx年1-3月份,福建省依照有关法规,对森林火灾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查处。共刑事拘留83人,拘捕45人,处分相关责任人195名,其中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 26名,科级以下169 名,主要情况是:
1.大田县文江乡“”森林火灾。乡政府作书面检查;乡
长茅有温被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元;分管副乡长周万裕被效能告诫并经济处罚500元;乡林业站长林友干被效能告诫并经济处罚500元;乡党委综治副书记郑丁炫经济处罚500元;驻村干部邱珠香、林业员陈仁凡被效能告诫并经济处罚1000元;朱坂村书记廖世勇、村主任廖启珠、朱坂联营林场场长余瑞清经济处罚1000元;取消朱坂村参加年终评比先进单位资格。
2.大田县华兴乡“”森林火灾。乡政府作书面检查;乡长章两建被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元;分管乡党委宣传委员陈震阳被效能告诫并经济处罚500元;驻村干部范大庆被效能告诫并经济处罚1000元;林业站长林登双被效能告诫并经济处罚500元;华兴林场场长范科兴、副场长叶德扬被通报批评;乡干部陈培焜经济处罚500元;京口村书记叶清城、主任叶健然、村委叶良佐、林业员叶玉辉经济处罚1000元。
3.大田县湖美乡“”森林火灾。乡政府作书面检查;湖美乡乡长严志利被通报批评;分管副乡长苏启读被行政警告;人武部长张兆钡被效能告诫;乡林业站长颜梅山被行政警告。上述4人每人经济处罚500元;桃源国有林场场长魏永平、副场长林华章经济处罚500元;司法所所长廖明绩、林业站干部陈新芳、湖上村书记施素梓、主任施大利、护林员施发棉、施正步经济处罚1000元。
4.沙县高砂镇“”森林火灾。副县长罗奕星被党内警告;县林业局局长王丽艳被行政警告;高砂镇镇长裴秀萍被行政记过;县林业局副局长陈奕斌被行政记过;高砂镇人大主席林辉斌被党内严重警告并建议免职;高砂镇林业站站长花焜福被行政撤职。
5.清流县李家乡“”森林火灾。乡党委书记巫扬辉被党内警告;乡长赖成基被行政记过;乡林业分管领导黄位财被效能告诫;乡林业站站长马华茂被效能告诫。
三、四川省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四川省木里县“”、“”和盐源县“”森林火灾均系村民违章用火、吸烟等引发,3起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已被刑事拘留。火灾发生后,省森防指迅速派出工作组,会同凉山州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木里县三桷垭乡“”、“”森林火灾。管辖单位责任人罗平被行政记过并扣风险押金500元和当月岗位津贴;管辖单位第二责任人赵纯涛被行政警告并扣风险押金500元及当月岗位津贴;第二管护站站长李波被行政记大过并扣当月岗位津贴;管护员刘蓬、雷前军扣当月基本工资50%及当月岗位津贴。
盐源县大坡乡“”森林火灾。大坡乡党委、政府被全县通报批评;乡党委书记田甲次、乡长余友富作书面检查并公开检讨;乡分管副书记乔国文、分管副乡长喇五一、包村干部甘万会被停职反省;护林员毛打散、马有塔扣发当月工资并予以解聘;大坡管护站负责人谢健林扣风险责任金200元。
四、江西省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江西省吉水县阜田镇“”森林火灾扑灭后,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立即从林业厅、监察厅、森林公安局、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抽调人员组成专门调查组,对“”森林火灾进行了专项调查。经查,火灾系吉水县阜田村村民李彦珍擅自烧荒引发。目前,火灾肇事者已被批捕,正按程序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调查情况,
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已就吉安市和吉水县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目前纪检xxx门正在处理之中。
当前,各地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最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务必充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力抓好各项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要加大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和奖惩力度,对领导到位、责任落实、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地方、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责任不落实等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及时曝光,以儆效尤。
特此通报。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x月x日
管理不善追责通报范文 第九篇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x令第493号)的规定,现将20xx年全省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生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总体情况
20xx年全省共发生重大较大安全事故58起,其中重大事故3起(水上交通1起,煤矿2起)、较大事故55起(交通40起、煤矿5起、非煤矿山、建筑等行业10起)。
截止20xx年4月8日, 58起重大较大安全事故,已经全部批复结案,其中追究责任的事故41起, 8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9人、科级干部35人、其它人员32人;14人受到警示训诫;32人被处罚款,7个单位被处罚款;3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一次死亡10-29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20xx年,全省共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3起,已全部批复结案。2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4人、其它人员5人;3人受到警示训诫;2人及2个单位被处罚款;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安康市紫阳县“6•7”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科级干部4人、其它人员1人;1人受到警示训诫;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榆林市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7•1”重大放炮事故
7人受到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3人;1人被处罚款9万元,凉水井煤矿被处罚款199万元; 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渭南市澄城县尧头斜井 “10•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7人、其他人员4人;2人受到警示训诫;1人被处罚款万元,尧头斜井被处罚款199万元;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一次死亡3-9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20xx年,全省共发生较大安全事故55起,已经全部批复结案,追究责任的事故38起。5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21人、其它人员27人;11人受到警示训诫;30人被处罚款,5个单位被处罚款; 2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继续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x第493号令)的规定,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按期批复结案,及时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批复报省安全xxx,每年3月15日前,应将上年度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批复结案情况汇总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三项行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三个继续下降”,为完成全省生产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和任务做好各项工作。
20xx年x月x日
管理不善追责通报范文 第十篇
云南藏雄酒业有限公司
生产和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尊敬的冯总、刘总、公司懂事会:
首先感谢对我的信任,根据目前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状况,我作了如下分析,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和意见,如有不对的地方请谅解并给予指正。
过去一年来,由于公司工作人员调整过快,出现了管理脱节,不能执行原有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文件的情况,现在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管理团队不健全,生产组织不清晰。
2、质量管理脱节,没有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执行相应管理文件和记录。
3、员工培训学习脱节,对工艺、质量、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不了解。
4、仓库和现场定置管理混乱,工序出现交差,造成了质量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整改措施如下。
一、重建管理机构:如下图
二、重建管理团队:
1、周廷轩为总工程师,负责产品开发、工艺技术管理。
2、生产车间设三个代理组长:锅炉、维修车间和积三,白酒车间 ,
灌装车间和菊香(洪珊珊为助理)。
3、设立质量部独立开展工作,余正军为qa兼qc。
4、物控张春,负责仓库和物资管理。
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管理体系。
1、重新建立smp文件,sop操作程序和生产、质量、检验记录。
2、对员工培训上岗。采取建立一项制度,培训一项的措施,以学习培训方式规范管理。
3、开展整理、整顿为主的内部环境治理。
4、开展产品的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
四、改进内部控制:中心思想:以质量体系管理为主线,渐进式的推进。工作核心:整理,整顿,清理。
1、物控管理:一步步整理、清理。仓库分三类:原料、辅料库;包装材料库;成品库。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先消耗原有的包装材料和辅料。重新确定仓库区域和位置,重新定置。
2、生产现场定置:重新确定工序管理范围,第一步先把在车间内包装材料用完,不用的清理出去,归还到仓库。第二步整理工作现场,定置工具、器具、临时用品、原材辅料放置区域。
3、分段建立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培训记录等并正常使用,建立质量档案。
五、硬件上目前急需改进的地方:
1、防鼠:主车间
一、二楼,仓库增设防鼠板。
2、二楼区分洁净和非洁净区,增设更鞋和更衣设施。
管理不善追责通报范文 第十一篇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利益,强化全员责任意识,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更加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制度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利益高于一切。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员工有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责任的追究。
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追究职务不作为导致决策失误、指导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工作相互沟通不畅,系统之间、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工作职责不到位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质量管理责任事故和生产经营事故以及公司内部重大经济犯罪的发生和资产资源的流失。
第四条 集团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和部门经理负责制,各系统各部门发生的责任事故,由各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各部门经理和主管以及直接责任者共同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条 集团实行刚性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管理者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不管任何人发生责任事故,都必须受到责任的追究。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经理、各子公司、所属各部门经理和按中层干部管理的部门主管、业务主管;各系统、各部门、各子公司以及事故防范和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第七条 集团责任追究惩戒种类有以下四种:
1、行政处罚(包括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免职处分)。
2、经济处罚;
3、经济赔偿;
4、诉讼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一)关于生产管理责任
第八条 子公司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对生产系统的各项工作负总责,对调度室、技术部、热源厂、物资采购部和各生产管理所发生的责任事故负总责。
第九条 在正常情况下生产调度不利,不能按时完成供热生产计划,导致停热或经常性间断供热,影响正常住户用热,公司将追究生产主管副总经理和调度室经理、热源厂厂长的直接责任。
第十条 生产设备能力与设计要求发生变故,设备管理不善、维修不及时,生产能力下降,损失浪费严重,需追究热源厂厂长厂长、总工程师、技术部经理、相关部门经理或主管的渎职责任,根据损失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采购大宗原材料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注重价格,忽视质量,由此引发的内在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公司将追究主管副总经理的管理责任;追究物资采购部经理和采购业务员的直接的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凡是设备采购、物资采购、对外加工和设备维修工程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签订合同,履约合同。由于不签订合同所发生的一系列问题,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主管副总经理的渎职责任;追究生产系统有关部门经理和物资采购部经理的直接责任,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 物资系统必须强化仓储管理,严格控制安全风险库存,做到库内整洁,产品分类标识清晰,帐物相符,按照流程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废旧物资。经发现库内摆放混乱,帐物不符,物品丢失、发霉,没有仓储管理规定或没有按规定执行,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仓库保管员、物资采购部经理以及主管副总经理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管辖权限范围内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提出强制预案,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 由于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流于形式,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从子公司总经理到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都要受到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和产品质量“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质量责任事故,生产系统和技术系统所涉及的部门和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子公司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七条 各子公司不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不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检查,对已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不进行彻底的整改,对新上岗的员工不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等,由此而酿成的安全事故,公司将对子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和经济责任的处罚。
第十八条 各系统、各部门、各子公司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对未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对事故迟报、晚报、漏报或瞒报,对事故未及时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都要按规定进行重处重罚。
(三)财务管理责任
第二十六条 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管理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管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七条 财务总监要对财务系统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如培训不到位,教育不到位,促使财务人员违反财务规定,给公司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除财务人员要受到直接的经济处罚外,财务总监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财务总监要严格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凡是审批手续不健全,不予审核批准,坚决制止和遏制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否则追究财务总监和财务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二十九条 财务总监要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严格的财务监控,如果监督不力,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总监、各子公司经理必须受到行政和经济责任的追究。
第三十条 财务总监要同时强化对外采购(包括设备采购)、工程承包合同价格的审核管理,特别是招投标项目的价格审核以及在执行过程中的有效监控,如审核监控不到位导致公司受到不应有的经济损失,除追究主管、主办部门的行政和经济责任以外,财务总监也将受到经济责任的追究。
第三十一条 财务总监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结算制度,特别是对工程结算和各项工程费用的支出必需严格监控、 严格把关,不许有任何纰漏,如果发现在工程结算中有营私舞弊现象,要加重追究财务总监行政和经济责任。
(四)行政、人资管理责任
第三十二条 行政总监对行政系统负总责。凡是行政系统发生的违反公司各项规定和不正当行为的人和事,行政总监都要受到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行政系统的各部门主管对自己部门的工作负主要责任。对完不成本部门工作或因执行力的问题,导致工作失误,酿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部门经理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政总监要强化对办公室的综合管理,特别是后勤管理,严格控制费用管理,如把关不严,费用无故提高,甚至出现欺诈现象,行政总监将受到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 人力资源的管理,在人员招聘、录用、调岗、晋升和薪酬等方面有营私舞弊行为,不能认真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擅自安排人事问题,公司将追究人力资源管理经理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强化企管计划部的管理功能 ,要更多的在绩效考评、综合监控、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上下功夫,如职责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管理失控,公司必须追究企管计划部经理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行政系统必须加强综合督办功能,对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办公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要进行跟踪督办落实,如落实不力,延误工作,甚至造成损失,公司必须追究行政总监和行政系统相关部门的责任。
(九)各子公司管理的责任
第三十八 各子公司在公司领导下全面履行管理子公司的职责,经理在公司赋予的权限内行使全面管理职能。
第三十九条 各子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决定,切实抓好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经公司检查发现未能按照公司的要求抓好各项管理工作,公司将追究子公司总经理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四十条 各子公司必须按时完成全年既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目标。在此过程中必须抓好工作质量、生产质量和产品质量,因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达不到质量要求,导致公司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公司必须追究子公司总经理和公司相关副总经理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质量管理事故、设备管理事故、资产管理混乱,子公司总经理必须受到责任的追究,相关副总经理也将受到行政和经济责任的追究。
第四十二条 对本年度发生的经营性亏损,按公司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责罚。
第四十三条 子公司总经理必须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与自己的下属和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充分听取下属及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允许对提出反面意见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子公司领导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 各子公司必须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末位淘汰的人事管理制度,采取各种措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建留住人才和人性化管理的平台。如果对员工采取粗暴蛮横态度使员工情绪不满,损害公司利益,子公司领导必须受到责任追究。
第四十五条 各子公司要严格员工薪酬管理和行政费用管理,对员工工资的发放必须严格审核,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指标执行。一经发现谎报瞒报,营私舞弊,合伙诈骗,公司将严厉惩处直接责任者,并追究子公司领导的经济责任。
(十)执行力的责任问题
第四十六条 集团上下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各子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各子公司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指导,尽心竭力地抓好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和各项规章制度,各系统、各部门、各子公司首先抓好贯彻;其次抓好培训,要让每个员工都要知道公司的要求和规定。
第四十八条 凡是违反公司规定,擅自超越权限安排生产经营工作,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公司必须追究各级管理干部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十一)关于各类责任事故报告
第四十九条 公司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各子公司凡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要物资被盗事故、当地政府部门、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在事故发生的当天电话报告公司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第二天下班前书面报告公司,否则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五十条 凡是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必须进行经济和行政责任的追究。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惩戒的实施办法
第五十一条 凡是受到经济处罚的部门和个人,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五十二条 凡是受到经济处罚的部门和个人,取消全年和年终奖励;并取消当年晋升提拔资格。
第五十三条 凡是受到降职处分的个人,当年不能再晋级、加薪,一年后视表现可考虑晋级加薪。
第五十四条 凡是受到免职处分的个人,满一年后视情况并经人力资源管理和企管计划部的业绩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符合提拔条件的可以再晋级。
第五十五条 凡是调离原岗位的个人,不享受其原岗位工资待遇,但不影响晋级、提拔任用和公司以及所在部门的一切待遇。
第八十四条 凡是受到法律追究的个人,公司将追究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第五十六条 凡是受到经济处罚的,在公司企管计划部综合绩效考评中该项责任不再重复处罚。
(十三)惩戒责任划分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受到经济处罚:
1、不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决议、决定的,导致某项工作延误时间或导致相关工作不能持续进行的;
2、因系统之间、部门之间沟通不畅,互相推诿扯皮,导致工作不能按时推动,影响工作进度的责任双方或多方;
3、擅自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集体活动和无故旷工的。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1、在设备采购、安装、维修工程工作上,更换设备工艺,与设计方案不符的;
2、不执行公司规定,擅自改变工作目标和思路,导致工作失误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不应有损害的;
4、集团办公桌椅、办公电脑,以及其他办公用品实行“三包”责任制,即包使用、包管理、包责任。在规定使用范围内造成损坏的,使用者负责修理费总额的50-80%;无法修复的,赔偿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50-80%;造成丢失和其他损失无法祢补的,赔偿其账面价值的100%。
5、人为损失各种低价易耗品及办公材料的由责任人按损失总额的100%赔偿。
6、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帐物不符或库内物品丢失的由相关责任者赔偿所有损失,行政部经理、库管及相关责任者共同承担损失赔偿。
7、车辆轮胎、座垫座套、工具等车内其它车管物品丢失,由责任人按公司帐面价值100%赔偿。
8、采购物品和原材料的质量和价格与合同不符,应及时退货,退货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责任者自负;如果不能退回,由公司测算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关人员承担经济赔偿。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受到行政处分:
①免职处分:
1、在生产安全、防火防盗、抢险救灾等重大问题上工作不力,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的;
2、不认真贯彻公司的决议决定,指导工作失误,影响工作的一系列问题得不到解决,贻误工作的;
3、严重损害部门利益,难以沟通,各项工作长期达不到公司的要求,通过考核不能使公司上下满意的;
4、工作态度和素质与同级管理者不相适应的,差距很大,跟不上先进的思路,因而影响工作的。
②调离原岗位的:
1、经过考核不适应现职岗位的;
2、业务能力不适合现职岗位的;
3、并不愿意做现职工作的;
4、在本岗位期间受到重大经济处分的。
③降职处分:
1、由于职责不到位,管理上不去,系统工作和部门工作有很大差距的;
2、由于不能独立承担工作能力的,指导不了现职工作的;
3、所属系统、部门受到经济处罚或受到其他责罚的;
第六十条 凡是受到经济处罚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有多项规定可以参照的,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无规定参照的,由公司相关管理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共同审议确认。
第六十一条 责任追究的程序:首先由被追究责任的部门经理提供责任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原因初步分析和责任初步认定的书面报告;提交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并由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必要时,提请相关管理委员会或部门讨论审议并形成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审定批准后作出公司决定。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各副总经理及集团各部门监督实施。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未尽事项另行补充制定。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建立与健全政府系统内部的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公共行政以及官员个人任职理念的根本性转变,是责任政府构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把责任政府的理念转变为现实的行动,最切实际的举动就是责任追究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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